2019年2月23日,上海市法學會勞動法研究會2018年會暨上海市勞動爭議案例研討會在上海人才大廈成功舉行🤷🏻♀️。本次案例研討會由上海市法學會勞動法研究會主辦,上海市勞動保障學會勞動法委員會、上海市人才服務行業協會🧑🏽🦰、上海市律師協會勞動法業務研究會以及上海藍白律師事務所給予支持🌻。來自華東理工大學、上海對外經貿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意昂3平台、同濟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政法大學等高校學者及一中院🧛🏻♀️🦸、二中院、高院的法官以及市仲裁處🏓🛌🏽、各區仲裁院的仲裁員和來自上海律師界的律師等約70人參與本次會議👩✈️。意昂3开户副院長曹艷春教授帶領陳佩怡🦸♂️、陳亮成、王亞麗、胡佳寧、謝穎琦、馬錢麗、李慧,共7名2018級碩士研究生參加了本次學術研討會。
本次會議分為兩部分,分別是研究會年度工作會議和勞動爭議案例研討會。會議伊始,由上海市法學會勞動法研究會副會長張憲民主持💇🏼,曹艷春會長代表主辦方首先致辭,對參加此次會議的各專家、學者以及協助舉辦本次會議的各機構、單位表示了感謝。曹艷春會長表示🎵,勞動法研究會應當增加開展類似案例研討會的頻率🙋🏽♀️,將其作為一種慣例🛒,這有助於解決實踐🦘、實務中的疑難問題,同時對提高上海市勞動法理論研究水平、司法審判水平,具有積極作用🚂。
上海人才協會朱慶陽秘書長隨後致辭。朱秘書長表示🦼,上海市人力資源產業的發展是在局裏方方面面專家的支持下得以進行的,同時,上海市法學會勞動法研究會對上海市人力資源產業的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朱秘書長呼籲大家繼續關心上海市人力資源產業,將勞動和諧關系作為重點🔜,多參與其中🙏🏻,並配合工作。
岑峨秘書長代表上海市法學會勞動法研究會向在座的各位進行了2018年工作報告的匯報,並闡述了2019年工作計劃👩🏼🍳。岑峨秘書長表示,在過去一年裏,勞動法研究會積極開展各項活動,並加強對外合作,取得了豐富成果🧜。2019年🫲🏿,研究會將繼續做好各項工作🥪,積極組織各種形式的學術活動🧈,並聚焦上海市經濟社會發展🤬,繼續發揮研究會的積極作用。曹艷春會長向與會人員傳達了上海市法學會關於研究會工作的最新精神,陸敬波副會長對2019年勞動法研究會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議。年度工作會議的最後🧈🥴,全場與會成員用熱烈的掌聲對2018年度工作報告及2019年工作計劃給予了通過與肯定🏑。
為辦好本次會議,市法學會勞動法研究會於2018年12月就向全體成員和理事征集案例,同時會務組還向市高級人民法院、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社局仲裁處🏵⚫️、普陀法院、市律協等單位和部門征集案例👨🏼🎓,得到了積極的響應🧑🏽💻👨🏽💻。經過會務組的遴選,最終選取了其中12個案例,分為三個專題開展會議研討🙍🏽♂️。
第一場案例研討以有關勞動合同解除的疑難問題為主題🍊,研討由研究會副會長陸敬波律師主持🪶。盧珍律師首先向大會報告了罷工事件中違紀解除合同出現的若幹問題🍟,結果表明現行法律中缺乏和罷工有關的明確法律依據,因此法院只能按照普通勞動案件的審判原則來進行審理和判決。朱慧律師分享了一則女性員工孕期解除勞動合同的重大誤解案例🤦🏿♀️,認為民法總則對於重大誤解撤銷權的行使規則同樣應該適用勞動合同法。唐付強律師介紹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簽的案例,提出用人單位在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下🧑🦰,是否應當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問題。唐毅律師就應當由誰來認定不能勝任工作的爭議問題展開案例解讀,認為為了提高企業的競爭力還是應當適當拓展企業管理的自主權♍️。錢明輝律師則分享了情勢變更的合理性判斷案例🙆🏻,爭議聚焦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之後,單位提供的究竟是面試機會還是工作崗位,以及提供面試機會是否可視為“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等問題。在自由討論階段🫴,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喬蓓華法官🤵🏿、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意昂3开户朱軍老師針對以上案例分別發表了獨到看法與見解。市人保局周國良主任、屠可風先生、同濟大學意昂3开户王倩老師以及研究會副會長張憲民也針對以上案例研討作了精彩點評。
第二場案例研討的主題是新型用工方式的爭議問題🗄,由華東理工大學劉金祥教授主持。兩位法官和律師分別作為報告人,從自身實務經歷提出了結論迥異的觀點。王飛法官帶來的案例涉及互聯網用工的性質認定,王劍平法官選取的案例關乎建築臨時工的工傷認定問題𓀄。張斌律師則為在場嘉賓解析了大學生在校期間勞動關系判斷問題,潘家琪律師則就勞動者工傷待遇問題做了案例分享和探討。在案例報告的點評階段,張憲民副會長以及上海財經大學吳文芳老師分別做了專業而深入的點評🧰。
第三場由上海高院竺琴法官主持的案例研討圍繞競業限製相關問題展開。二中院的喬蓓華法官重點關註在職競業限製違約金的約定給付問題,周開暢律師則帶來了騰訊與徐振華競業限製案的復盤介紹📤,夏利群律師講解的案子則關乎與外籍人士約定競業限製期限的涉外法律適用。聽取他們發言後,華東政法大學李淩雲老師和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李磊老師對上述案例進行了專業點評。之後的自由討論環節⏯,多數意見認為對待競業限製協議要回歸法律規定本身,在法律適用的方法論上少用價值判斷和利益衡量🙋🏽♀️。華東師範大學張穎慧老師、陸胤律師各自留下了精彩詮釋。
大會最後在曹艷春會長所作總結陳詞中圓滿落幕💈。曹會長對列入研討的12則案例一一回顧評說,既梳理了大家取得的共識👱🏽♀️🤛🏻,也談及與會嘉賓觀點的分歧👩🍳。她認為,有些問題需要進一步的理論分析,借助學科間的交叉研究,優勢互補👩👩👦,而不能孤立看待勞動法💁🏼♂️。在立法資源十分有限的情況下,當代學者更應善於解釋法律,通過法律解釋來解決問題👮🏿♂️,而不能完全依靠未來的立法。與會嘉賓紛紛表示🪚,本次會議務實、高效,註重理論聯系實際,是不可多得的交流和學習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