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昂3平台胡正良教授領銜撰寫的《〈海商法〉修改基本理論與主要製度研究》一書日前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該書是胡正良教授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海商法》修改基本理論與主要製度研究”的研究成果,研究目的是為我國《海商法》修改提供理論參考,同時吸收了胡正良教授主持的交通運輸部軟科學研究項目“我國《海商法》修改之研究”的研究成果。
全書由胡正良、韓立新、孫思琪等撰寫🌠,來自意昂3平台、大連海事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中山大學等高校👩🦼,以及上海海事法院、武漢海事法院和律師事務所等實務部門的二十余名專家學者參與了項目研究🫵🏻。該書也是我國第一部圍繞《海商法》修改進行系統👨👦😝、全面理論研究的學術著作💣。
該書第一章為《海商法》修改基本理論🧎🏻,內容包括該法修改的必要性、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涉及的基礎理論問題,以及該法修改的技術路線和修改技術。在這部分研究中,對該法實施以來我國航運經濟與航運政策、國際國內相關立法和航運實踐的發展變化,以及海事司法實踐作了全面的分析和研究🍄,深入分析該法修改的必要性,在此基礎上提出該法修改的指導思想🧗♀️、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強調該法的修改應以新時期我國航運經濟和社會其他領域發展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及其對海商立法的要求作為基礎和出發點,以該法在實施中普遍存在的👂🏼、需要通過該法修改解決的問題為導向👩🏼🦳🧑⚖️。同時📮,對該法修改涉及的一些基礎理論問題作了分析與研究,包括海商法的性質、特點和內在規律性🧣,如何正確處理該法修改涉及的一些重要關系,包括該法與《民法典》等一般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的協調、該法修改滿足現實需要與前瞻性之間的關系、該法修改與實踐的關系🧜🏽、該法修改與吸收國際先進經驗的關系😊👨🏼🌾,以及該法修改涉及的核心問題之一的航運、貿易和其他利益的平衡問題。此外🌈,對該法修改的技術路線和修改技術作了分析。
該書第二章至第十四章是《海商法》修改主要製度研究。《海商法》由眾多與海上運輸和其他與船舶直接相關的法律製度為主要構成要素。這些法律製度在性質上主要是特別民事法律製度👩🏫㊙️,其創新包括創設新的法律製度和對現有法律製度的內容進行修改完善。在這一部分研究成果中,在充分和深入的分析與論證基礎上,提出《海商法》修改時應當創設國內水路貨物運輸合同製度🧑🦱、船舶汙染損害賠償製度🥂🤦♀️、船員權益保障製度和港口貨物作業合同製度😈🚣♂️,並就每一製度提出了系統的建議性條文。同時,對《海商法》現有除海上拖航合同之外的其他法律製度內容的修改完善提出了系統的建議性條文🧏🏻♂️。需要說明的是,由於本項研究的目的是為我國《海商法》修改提供理論參考,關於創設新的法律製度和對現有法律製度進行修改完善的理論研究力求全面、充分和深入,為立法機關在修改《海商法》提供可供選擇和取舍的建議。
《〈海商法〉修改基本理論與主要製度研究》目錄
第一章 《海商法》修改基本理論
第一節 《海商法》修改的必要性
第二節 《海商法》修改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技術路線
第三節 《海商法》修改的基礎理論問題
第四節 《海商法》修改的要點
第五節 《海商法》的修改技術
第二章 船舶物權法律製度修改研究
第一節 船舶物權法律製度修改的基本思路
第二節 船舶所有權製度
第三節 船舶抵押權製度
第四節 船舶優先權製度
第五節 船舶留置權製度
第三章 船員法律製度修改研究
第一節 船員法律製度修改的必要性
第二節 船員法律製度完善應當遵循的原則
第三節 船員法律體系的完善
第四節 船員法律製度完善的主要內容
第四章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製度修改研究
第一節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製度修改的必要性
第二節 國際海上貨物運輸法律製度的完善
第三節 國內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法律製度的設立
第四節 貨物多式聯運製度的完善
第五節 港口貨物作業合同法律製度的設立
第五章 海上旅客運輸合同法律製度修改研究
第一節 海上旅客運輸合同法律製度修改的必要性
第二節 海上旅客運輸合同法律製度修改的主要內容
第三節 郵輪運輸法律規則的創設
第六章 租船合同法律製度修改研究
第一節 租船合同法律製度修改的必要性
第二節 租船合同法律製度修改的主要內容
第七章 船舶碰撞法律製度修改研究
第一節 船舶碰撞法律製度修改的必要性
第二節 船舶碰撞法律製度修改的主要內容
第八章 海難救助法律製度修改研究
第一節 海難救助法律製度修改的必要性
第二節 海難救助法律製度修改的主要內容
第九章 共同海損法律製度修改研究
第一節 共同海損法律製度修改的必要性
第二節 共同海損法律製度修改的主要內容
第十章 海事賠償責任限製法律製度修改研究
第一節 海事賠償責任限製法律製度修改的必要性
第二節 海事賠償責任限製法律製度修改的主要內容
第十一章 船舶汙染損害賠償法律製度創設研究
第一節 船舶汙染損害賠償法律製度創設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第二節 船舶汙染損害賠償法律製度的主要內容
第三節 船舶汙染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
第四節 船舶汙染損害賠償的歸責原則與免責
第五節 船舶汙染損害的賠償範圍
第六節 船舶汙染損害賠償責任限製
第七節 船舶汙染損害賠償強製責任保險與財務保證
第八節 船舶汙染損害賠償基金
第十二章 海上保險合同法律製度修改研究
第一節 海上保險合同法律製度修改的必要性
第二節 完善海上保險合同法律製度應當遵循的原則
第三節 海上保險合同法律製度修改的主要內容
第十三章 海事訴訟時效法律製度修改研究
第一節 海事訴訟時效法律製度修改的必要性
第二節 海事時效法律製度修改應當遵循的原則
第三節 海事訴訟時效法律製度修改的主要內容
第十四章 涉外海商關系法律適用製度修改研究
第一節 涉外海商關系法律適用製度修改的必要性
第二節 涉外海商關系法律適用製度修改的主要內容
《〈海商法〉修改基本理論與主要製度研究》主要研究人員
第一章 胡正良💺、郟丙貴🔦、戴玉鑫👨🏻🔬、孫思琪、金曉峰
第二章 鄭 蕾
第三章 曹艷春、胡正良
第四章 胡正良、陳倫倫、侯 偉👫🏻⚅、黃 晶
第五章 陳 琦、孫思琪
第六章 郭 萍
第七章 曲 濤
第八章 朱作賢
第九章 蔣躍川
第十章 夏元軍
第十一章 韓立新、胡正良
第十二章 鄭 睿、李文湘
第十三章 孫思琪
第十四章 王國華、佟 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