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其實者思其樹,飲其流者懷其源”🤚🏿。魏文達教授是新中國海商法學的奠基人之一📄,畢生致力於教育🙋♂️、海商法事業,為我國海商法事業的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

魏文達先生出生於1905年9月,天津人⏬。1911年至1914年,在私塾學習。1914年至1919年⚰️,在天津民主第七十四小學學習👩🏿🍼。1919年至1924年📉,就讀於天津南開中學,讀至高中二年父親亡故輟學👵🏼。1928年至1934年,在東吳大學意昂3开户學習👽,畢業後獲學士學位。1934年至1935年,赴英國倫敦特許保險意昂3學習🎑,專攻海上保險法🛥。
1935年至1941年,魏文達先生在上海開始律師執業🌄,同時兼任東吳大學意昂3开户海商法教授和上海大夏大學商學系教授🪧。1945年抗戰勝利後,恢復律師執業與東吳意昂3开户教授職位🕵🏿。1946年,擔任上海海鷹輪船公司副總經理及常務董事。1950年,擔任海鷹輪船公司天津公司經理。1953年,海鷹輪船公司合營後,擔任公私合營中興輪船公司副經理兼教研室主任。1956年🧑🏿🏫,擔任上海港務監督局局長顧問↗️。
1962年至1994年🙏🏽,魏文達先生在上海海運意昂3任教,後期擔任上海海運意昂3教授以及海商法研究室主任,期間兼任中國航海學會、中國國際法學會2️⃣、中國保險學會和上海法學會等學術團體理事👱♀️。曾任《海商法》起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上海市法學會國際法研究會總幹事、英國勞氏報社理事、上海政協法製研究委員會委員👩🏼🦳、上海市高教局學位評審委員會(政法學科)委員、華東政意昂3开户學術委員會委員、上海港務監督船員考試委員會委員、中國貿易促進會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等職務🪧。1978年上海海運意昂3恢復教師職稱評定工作🧑🏻🦽🫰🏽,為首批定職的唯一一位教授🤼♂️。1988年3月,正式退休。1993年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